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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微游陕西·魅力乡村”文化微视频大赛活动的通知

2020-01-15

一、活动概述

  由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指导,陕西省图书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陕西省分中心主办,西影集团西部电影频道承办的“微游陕西·魅力乡村”微视频大赛已经启动。随着我国脱贫攻坚战进入决胜的关键阶段,扶贫方式方法也在与时俱进,互联网赋能扶贫便是-种创新,近些年短视频作为一种新兴传播媒介,除了自身迅速发展之外,也在加快探索文化和旅游领域的融合发展,并催生一种扶贫的新途径。伴随5G时代的来临,合理有效利用短视频平台的资源优势,对于打好脱贫攻坚战,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短视频为扶贫脱贫工作推进中新的关键词,为宣扬陕西文化,体现陕西各县,特别是陕西省56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的昨天和现在,西部电影频道将结合自身特有的影视平台优势、创新创意策划服务、会媒体平台整合营销丰富的大型活动执行经验和专业专家评审团队为该项目内容及技术提供强有力保障,承办“微游陕西·魅力乡村”2019文化陕西微视频征集活动。

  依托西影专业影视平台、互联网庞大的网民数据以及各媒体平台的宣传效果,结合新时代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的要求,西部电影频道以“互联网+文化”为策划思路,通过微祝频作品征集及评选为活动主线,结合同时建立新型线上线下营销推广展示渠道。遴选推出一批导向正确、特点鲜明、创意新颖、制作精良、群众喜闻乐见的视频作品,用镜头聚焦我省民族文化、乡村风情、文旅融合为主题的生动画卷,让更多陕西民间文化爱好者有发声渠道。为促进文旅相融新模式,精粹文化,深入体现公共文化深入人心的服务体系,助力示范打通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为扶贫事业发展提供助力。

二、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主办单位:陕西省图书馆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陕西省分中心

  承办单位:西部电影频道

三、评审流程

  本次活动主办方设置了丰厚奖品对优秀作品进行奖励,将邀请行业专家(文化、影视、社会等多领域)采取专家独立评审和专家组审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评审,评选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三名、组织奖五名。通过网络互动投票的方式,评选出网络创新奖三名。遴选出的优秀作品将被推选参加由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主办的“文化中国”微视频全国大赛。

四、活动安排

  [2019年12月13日]启动仪式

  [2019年12月13日2020年2月2日]参赛作品网络征集展示,大赛提交作品及投票地址见陕西数字文化网首页www.shawh.org.cn

  [2020年2月3日2020年2月17日]网络投票启动

  [2020年2月19日]专家评审会

  [2020年2月28日]颁奖盛典

五、参赛作品要求

  (一)反映陕西56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的风土民俗、乡村古镇、人文历史、美食美景、自然生态、非遗传承、博物馆藏、生活风貌、红色旅游、传说故事等各类凸显地方特色文化的微视频作品。

  (二)微视频作品的体裁不限,可以是实景拍摄、动漫创作、沙画表演、文艺演出、才艺表演等,但必须彰显出鲜明的陕西贫困地区的文化特色,具有故事性和欣赏性,有感染力,时长不超过8分钟。

  (三)可以通过专业摄像设备,也可以通过手机等移动设备进行拍摄,但必须达到高清画质;视频格式可以是MP4. AVI. Mv. RVBP.

  (四)作品要求作者原创,需要配带主题描述性文字或作品背后的故事。参赛必须填写具备作品名称、200字以内作品介绍、作者信息、版权及授权声明的参赛登记表。

  (五)社会大众、影视机构、文化单位及未成年人均可参与,获奖作品无条件参加由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组织的“文化中国”的微视频全国大赛。

六、版权要求

  (一)投稿作者填写参赛登记表时须提供真实个人或单位信息,所提交的作品必须由本人(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创作并确认拥有其作品的完全著作权,同时保证对提交作品所采用素材内容拥有完整的版权或已解决相关版权。 所提交作品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姓名权、名称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个人或组织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如提交作品存在版权等知识产权或其他权益纠纷或争议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资格并追回颁发的奖品、奖金及证书。如提交作品违反上一条版权要求导致主办方使用提交作品造成了对第三方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或任何其他合法权利的侵权,由作者个人或组织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若作者个人或组织因上述行为给主办方造成损失的,作者个人或组织应予以全郁赔偿。

  (三)所提交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上,不能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不能涉及和损害他人隐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主办方有权对所有报名作品进行筛选,违法、违规、不健康的作品将被取消活动资格,同一条原创作品只能提交一次。

  (四)作品一经提交,即表示作品原创作者同意发表该作品,提交作品一旦进入评选环节,即不得以任何理由撒回。作者提交的所有作品不再退还,应自留作品原稿。为提高作品推广质量,主办者有权对所有提交作 品由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陕西省分中心等全国公共数字文化工程的系统单位享有非专有使用权,可永久、无偿用于公益性文化服务。对于优秀作品,主办方有权收入全国公共数字文化工程的数字资源库,并有权在相关媒体、出版物及展览、展示等宣传活动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五)凡提交作品的作者,均视为巳同意并遵守上述要求。

  (六)参赛作品登记表应包括以下版权及授权声明:

  我(或监护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微游陕西·魅力乡村”2019文化微视频大赛活动的相关规则要求,申报作品系个人原创,并保证所填事项属实,作品的著作权由我(或监护人)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或监护人)完全了解该工作有关保留、使用作品的规定,同意向相关部门或机构送交作品原件,允许作品被查阅或借阅。本人授权活动主办方可以将本作品的全都或部分内容存入全国公共数字文化工程的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和展示,可以对本作品进行复制手段保存和发表。同意全国公共数字文化工程的系统单位拥有该作品的非专有使用权,上述单位利用该作品开展公益性的公共文化服务无需支付费用。